城乡规划考研(城乡规划考研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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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止城市化管理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不得擅自在内乡县城市化管理区边界内,特别是主次干道、新修建、扩建、规划设计,预征用地范围内进行以下行为,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内乡县城市化管理区范围为:东至默河,西以内淅公路为界外延1公里,南至南环路,北至新312国道。

一、不得擅自在城市化管理区内新种、新栽花草、树木,改扩苗圃行为;

二、不得擅自进行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修建筑物等“三违”行为;

三、不得擅自开挖坑塘、搭建棚圈养殖行为;

四、不得以招商引资为名,将村、组集体土地,租赁、搭建临时厂房,开办驾校、仓库、物流、商铺等行为;

五、不得擅自进行水、电、气、暖、通讯等工程,所有建设行为必须事先审批,不得私拉乱接、违规建设;

六、不得擅自建造新坟,租赁、变象买卖坟地。如需在城市化管理区内安葬的,一律入属地公墓安葬;

七、不得擅自在城市主次干道道路两侧、边角地块、游园、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树立T型广告牌、电子屏、公益广告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行为;

八、城市化管理区内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经规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凡不按规定擅自实施的,一律依法处理,不予补偿;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2年9月13日县政府发布的《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继续执行。

举报电话:

县自然资源局:0377—65333637

县城市管理局:0377—65333758

城关镇人民政府:0377—65332981

湍东镇人民政府:0377—65313231

特此通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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