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609所)




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609所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三期工程整体航行服务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三期工程整体航行服务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
招标范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三期工程整体航行服务研究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每阶段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任务。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列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最新),且列表中通过检查的人员不少于3人。
3.1.2信誉条件: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飞行区等级4E级(含)以上多跑道(2条或以上)国内民用运输机场(含新建)飞行程序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民航相关专业),且在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最新)备案人员名单中;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飞行区等级4E级(含)以上国内民用运输机场(含新建)飞行程序设计业绩;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则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10 日至2023年 3 月 16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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